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(记者 徐远官)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1月24日消息,近期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、销售的保鲜膜(袋)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。本次抽查了70批次产品,经检验,不合格52批次。
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0457-1989《聚乙烯自粘保鲜膜》、GB/T 24334-2009《聚偏二氯乙烯(PVDC)自粘性食品包装膜》、GB 4806.6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》、GB 4806.7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》等标准要求,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:拉伸强度、气体透过率、水蒸气透过量、自粘性(剪切剥离强度)、感官要求、总迁移量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、脱色试验、标签标识。
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等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,另有52批次产品的不符合使用性指标,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:标识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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